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落实 《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(2021-2023 年)》的通知
来源:渭南师范学院技术转移中心
发表日期:2022-2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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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
陕教技办〔2021〕3 号
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落实
《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
(2021-2023 年)》的通知
各普通高等学校:
2021 年 4 月 28 日,省委、省政府下发了《关于印发〈秦创
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21—2023 年)〉的通知》
(陕发〔2021〕12 号),明确了加速“两链”融合,推动秦创原创
新驱动平台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。为深入贯彻秦创原创新驱动
平台建设大会会议要求,扎实落实《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
年行动计划(2021—2023 年)》(以下简称《三年行动计划》),
— 1 —现将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。
一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
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
是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,全面落实省委
十三届八次全会要求,深化“两链”融合,加速把创新优势转化为
高质量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,对高校科技创新、成果转化、人才
培养以及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。各高校要深入学
习贯彻文件要求,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组织实施,在秦创原创新
驱动平台建设发展上做出更大贡献。
二、遴选成果,深化合作
各高校要按照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大会会议要求,全面
梳理科技成果,遴选出本校最具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,积极与相
关行业企业开展对接,加强成果推介,加速成果孵化、转化,实
现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高效结对,创新产品与市场需求无缝衔
接。同时,要深化与企业院所、省内各设区市、西咸新区等的合
作,在秦创原共建研发平台、孵化基地和创新飞地等。
三、夯实责任,狠抓落实
各高校要深入学习研究《三年行动计划》,各高校主要领导
作为贯彻落实《三年行动计划》的第一责任人,要强化责任意识,
勇于担当,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研讨,按照《三年行动计划》要求,
加强对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,各项制度机制要配合
《三年行动计划》跟进调整,明确任务落实的时间节点,细化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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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工作举措,强化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,抓好《三年行动
计划》的组织实施。
四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
各高校要在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基础上,加强秦
创原创新驱动工作宣传,总结深化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中形
成的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,深入挖掘科技成果转化、孵化,
以及校地、校企协同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,积极通
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,形成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氛围,
助推教育、科技、经济、社会融合发展。各高校要将秦创原建设
取得的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省教育厅。
联系人:马永毅
电话:029-88668819
附 件: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21—2023年)
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
2021 年 5 月 1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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